2)第七十六章 百善之本皆为恶_革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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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死。”陈矩笑起来了。

  他笑容很和气,没有半分的不安与惶恐,更没有半分的戾气。

  满心满眼,字字句句。

  他只有一腔的平和与温暖。

  像是一个从未经受过任何苦难的人。

  像是对世界没有半分怨念的人。

  “秦王陛下当时花了大力气,把我们集中起来,要丈夫们去城中巡视、救人。”

  “我当时逞强,想跟着去做些事情,不白白的吃饭。”

  “然而被墨家的贵人提着脖子按在安置的棚子底下,一碗热粥灌了下来。”

  “李会长,那时在咸阳,也是如此的白粥,还掺杂了豚肉的梁米白粥。”

  “很热,很烫,味道也不好。”

  “但我因此,但我一家,因此而能得活。”

  “后来秦王陛下拆分了我家。”

  “我年十三,我幼弟年十岁。”

  “我们被农会养着,做些杂活,并不繁重,却每每可以吃饱。”

  “我母亲被陛下安排改嫁,组了一个家,又生了子,如今已经不好去见。”

  “我弟弟后来因为伶俐,被陛下送去学法。”

  “我一人留在农会之中,依旧做杂活,吃饱饭。”

  “而且经常得以见肉食。”

  “之后王二五百主翦挑选兵士,挑了我,我于是跟着训练。”

  “之后打过仗,杀过人。”

  “日子那么好过了起来。”

  “但我很清楚,我的日子好过,并不因为我能打仗、能杀人。”

  “我弟弟可以学法,也并不因为他比旁人伶俐。”

  “我母亲三十余岁之龄,能得再嫁、再产,如今一家和乐,也并不是因为我兄弟两人地位如何。”

  陈矩看着李斯,眼神真挚。

  “李会长,您一定不明白吧?”

  “对于我而言,秦王政已经不是甚么‘贵人’了。”

  “他不再只是秦王,不再只是贵胄。”

  李斯被陈矩这眼神看得整个人恐惧起来。

  从未有过的怪事情。

  从未有过的怪事情。

  《剥削经》里头写的分明。

  李斯自己的人生经验也是分明的。

  他清清楚楚地知道,对于秦王而言,这底层的贱民只是脚下草芥,身后牛羊。

  一般的王者,可以赚得牛羊一身血肉,可以赚得草芥倾倒腰身。

  厉害的君主,可以赚得牛羊举家血肉,可以赚得草芥身心皆伏。

  世上难有的君主,可以赚得牛羊主动奉献血肉,可以赚得草芥因他而骄傲自豪。

  但根本不应该有什么君主,根本不应该有什么君主可以如此的。

  陈矩的状态是很清醒,也很狂热的。

  这种难以名状的诡异矛盾状态令人恐惧。

  此时的秦王政于陈矩而言,早已经不是单纯的人。

  李斯见过那些拜神的人。

  拜神的人往往不是虔诚的人。

  他们大多是希望通过简单且无成本的拜服而使神灵给予自己以好处。

  目的性很强,但除此之外,对于神本身,他们其实相当无所谓,更没有了解和愿意为之而死的心。

  可面前的陈矩……以及这些兵士是不太一样的。

  他们拜秦王政如神,却又不简单是为了好处。

  他们敬秦王政,然而并不只是单纯的因为好处。

  李斯相信,秦王政也好,这些人也好,本性都一定是“恶”的。

  秦王政待这些牛羊庶民好,也自然是想要吃肉的。

  可,是否是有些超过限度了呢?

  这已经不单纯是向吃肉了吧?

  秦王政的“善”,是为了怎么样的大的“恶”而存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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