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24章 书信_世子的小青梅作且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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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松了口气,若来的人不是救她的而当真是来汇报信息的,她今日当真在劫难逃。李晤此人的心狠变态程度,当真是她未曾见识过的那类。

  不过,他那句“孤”,还有腰间的纹身,当真蹊跷。

  李晤的身影消失后,郑朗大步进来屋中,朝沈蓁蓁道:“我们快走!”

  他说完后,眼中不由一惊,再一痛,盖因此刻沈蓁蓁半瘫在床上,披头散发,双颊红肿,衣不蔽体,腰侧痕迹明显。

  被人凌辱。

  ——这四个字窜进脑中,郑朗眼中痛意非常。

  若非李晤在对岸几步绕进了密林中,他从溪中跟过去时一时跟丢了,断不会耽误这么多时辰,使得沈蓁蓁平白无故遭遇这么一遭。

  见他停留原地不动,沈蓁蓁急道:“郑四郎,多谢。我现在毫无力气,你可否帮我离开这里?”

  一声请求拉回郑朗思绪。

  郑朗上前,用沈蓁蓁的披风裹住她人,抓起她的衣裳,将她抱出屋内。

  天色渐暮,山云蔽树,夜雾升起。

  郑朗没直接带沈蓁蓁去皇家别苑,而是带她到了一个离皇家别苑不远的,因旧而废弃了的空旷佛殿。

  将沈蓁蓁人放在殿中大柱旁,让她靠坐下,郑朗避嫌地退后一步,率先开口道:“你暂且歇息一会,待药劲缓过去后,再回去不迟。”

  这是在照顾她一个士族娘子的体面,要她整理一番,再当做无事发生般走回去。

  沈蓁蓁朝郎君感激道:“多谢郑四郎相救。”

  郑朗没甚情绪地点了点头。

  沈蓁蓁再对郑朗一笑,真诚道:“你救了我两回了。救命之恩,我必铭记于心,永生不忘。”

  她的笑落在郑朗眼中,不异于强颜欢笑。他心中刺痛感再增一分。

  终于,像鼓足勇气般,郑朗行去沈蓁蓁,道:“不如以身相许。”

  沈蓁蓁一怔,“……?”

  大魏当下,风气该也没到,被人帮忙从虎口脱险,就必得以身相许的地步罢?

  看着目光茫然的沈蓁蓁,郑朗认真道:“我不介意你曾遭遇过什么,只要你愿意嫁,我便不弃不离,永远尊你敬你。”

  看他眼露几分痛色,沈蓁蓁这才听出他的意思,明白他这是误会她被李晤所辱。

  沈蓁蓁微笑道:“郑四郎误会,我没被他如何。”

  这时,她察觉到自己的力气已经回身大部分,遂就侧过身,缓缓扣自己被李晤扯开的上襦襟扣。如此一来,她的手就若有若无地伸出了披风。

  郑朗余光瞥见它欺霜赛雪的一对手腕上的红痕,沈蓁蓁的话,在他听来,毫无疑问地成了借口。

  对着沈蓁蓁低垂双眸的艳丽侧脸,郑朗缓缓道:“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沈蓁蓁心中猛地一跳,转脸过来看他。

  听郑朗念完这首诗后,便接着道:“从十七岁时说出此话,朝你求娶之时,我便一直等着你。我不是因可怜你,也不是别的,是真心愿求娶你。”

  郑朗话毕,空气停滞一般寂静,二人相视无语。

  饶是郑朗面颊泥泞,浑身脏污,沈蓁蓁也没有任何打趣他的心情。

  她看着郑朗,心中因猜想而跳得非常,压着忐忑不定,喃声问:“你是在永德四年说过这话么?在哪里说的?”

  郑朗点头,亦认真回:“我曾有书信给你,请你不论如何,在中秋前回复我,便是我上回在曲江时说过的事。”

  书信。

  沈蓁蓁脸色一白,血色霎时褪尽。

  不可能这么巧。

  两人写的书信皆是同一个内容。

  沈蓁蓁恍惚中,听郑朗郑重其事:“三年过去,日夜思念,此心不曾相移。”

  与此同时,殿门被人撞开,传来焦急一句——

  “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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