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3:很高兴认识你,肉丝(求月票!)_加一个,我不太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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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么多年,习惯早就成自然了。

  这么扣确实帅,但真的不提倡。

  罗斯进球后,并没有大吼大叫,而是把球扔给了李昂:“继续!”

  可以,这很罗斯。

  毕竟是一个绝杀之后都依然能淡定地把表情管理做到100分的球员。

  你很少看到罗斯在球场上大吼大叫,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这样,镇定自若。

  李昂把球继续给到罗斯,不愧是状元郎,天赋就是强啊。

  但这记扣篮就是罗斯最后的表演了,因为之后的比赛,李昂没有继续放水。

  接下来一次防守,李昂把罗斯贴得死死的,逼迫罗斯在中距离干拔。

  然而,这并非罗斯的强项。

  李昂拿到球权后,更是直接祭出了巴克利猪拱,连拱两球,将比赛带走。

  11比1,李昂完胜罗斯,毫无悬念地赢得了单挑。

  但该说不说,理查德森觉得罗斯作为一个高中生,能在李昂头上拿到1分,这其实已经非常了不起啦。

  单挑结束后,李昂也愈发馋罗斯的身子。

  虽然才只是高中,但这波涛汹涌的天赋却已经呼之欲出。

  打完之后,虽然输得很惨,但罗斯却并不沮丧。

  “谢谢你。”

  “啊?输了球还谢我?”李昂笑了笑,罗子这脑回路是不一样啊。

  “嗯,谢谢你认真和我比赛,没有因为我是高中生就让着我。”罗斯也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李昂的认真让罗斯感觉到了尊重。

  李昂真的好想说......其实我刚刚还是放水让着你了的。

  要是真不放水,不是你李哥我吹刘哔,你根本不可能摸到球。摸不到球都算了,说不定还得断两根肋骨。

  是,NBA有不少高中生新秀,他们也不是新秀赛季就完全打不了球。

  但高中生新秀再年轻不管,也是高四毕业。而罗斯,现在才高二啊。

  所以,他是不可能和NBA球员抗衡的。

  不过嘛,李昂这也是算是阴差阳错地让罗斯对自己有了些好感。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早晚把你骗到手......啊不,早晚和你成为好朋友。

  李昂见罗斯好像不讨厌自己,于是趁热打铁:“不中听的话你想不想听。”

  “说吧。”

  “刚和你交手,我发现一样东西。你每次过弯和扣篮都用力过猛了,你不觉得吗?

  虽然你这条腿马力很大,但负担很重。以后NBA那么多防守专家,你每次变向都必须这么用力。还有扣篮,你总是不爱挂框,就任凭身子直挺挺的落下去。

  除非你能克服这个问题,否则,你很有可能在比赛中重伤。”

  “没关系,我觉得......”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知道你有抱负,你想成为明星,成为MVP。但如果一个球员连健康都无法保证,他怎么当球星?好好想想我说的话吧。

  对了,很高兴认识你,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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