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3章 吾儿长成_姜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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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笑来,突然大声道:“我听说蒋淑那老匹夫死了!我是来鞭尸的!!”

  蒋伟恰到好处的吼了一声,“竖子可杀!”说罢拨出剑冲了上来!

  姜元顿时大惊失色!谁知道蒋伟冲过来杀的是谁?他慌忙要往车内躲,却见怜奴手无寸铁,悍然迎了上去!

  勇也!!

  姜元在心中赞道。

  蒋伟当然冲不过来,冯甲、冯宾、冯瑄和其他的人早扑上去抱腰抱胳膊抱腿了。冯甲把蒋伟的剑夺下来扔在地上,转头问怜奴,“小儿,你与蒋淑有大仇?”

  怜奴仰头道:“蒋淑欺我母!”

  有道理,子为母复仇,虽说要鞭亲爹的尸,也算勇壮。

  冯甲道:“可我观你言行举止,蒋淑对你未必无恩。”这说话做事又不是天生会的,怜奴这样说起来,比后面的姜元还像样呢。

  怜奴:“一饭之恩罢了。怎可比杀我母,毁我身之恨?”

  这样说更合理了,如果说杀母之仇不够,瞎了一只眼睛这仇怎么也够了。

  蒋伟此时“突然”想起来,指着怜奴大骂:“原来是你这贱畜!原来你还未死吗?”说完要挣开拖住他的人,继续锲而不舍要杀怜奴。

  这仇看来结的很深啊。

  周围的人都想看蒋家的笑话,一听原来还是蒋淑的儿子,他儿子恨他恨到要鞭尸,啊,这八卦很有意思啊,一定不能错过。

  在两人的骂战中,大家很快拼出了前因后果。

  话说,在蒋淑是个六旬老翁的时候——怜奴称其为老畜生,遇上了一个赵国来的歌伎,歌伎年轻貌美,一下子倾倒了蒋淑,令蒋淑强取豪夺,把这歌伎给霸占了。虽然歌伎身份低贱,但人家年轻,不想侍候这么老的蒋淑——大家认为这很正常,一直反抗,反抗不了,愤而自尽,可她却已经被迫生下了怜奴。

  蒋淑觉得这是件丑事,偷偷将怜奴养在蒋家。但怜奴还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只可惜年纪小报不了仇,但他一直是恨着蒋淑的。

  蒋淑出于愧疚对他还不坏,但蒋家其他人都对他很坏,钻裤裆都是小事了,□□喝尿都有过——当然怜奴当场报复回去了,不过这个不必说了。

  蒋伟在旁边扮愤怒,听到这里险些破功,别人是喂他□□喝尿了,怎么不说他当时把那几个傻小子给按在屎尿堆里了呢?还坐在人家头上又拉又尿的,蒋淑找过来时险些没被臭晕过去。

  不过当他们长大后,小时候的手段不够用了,变本加厉之下,怜奴没了一只眼睛。蒋淑暴怒,不但不理会怜奴杀掉的那个少年家人的质问,过了几年,悄悄令人将那一家给送上了黄泉路,虽然那一家也姓蒋。

  现在看着这个站在地上坦胸露体也自若的少年,蒋伟心中道:大哥,这个你珍如宝的孩子,已经长大了。

  怜奴捂住眼睛,“我既瞎了这只眼,当还了蒋氏的养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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