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4页_少帅的朱砂痣[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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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留下遗书,不堪忍受自杀了。

  而被她救起,污蔑她的女子却嫁给了高官,活得好好的,再不记得她。

  她用这则故事,暗扣她自己被人污蔑这件事,流言亦能杀死人,这篇文章,就名为《流言》。

  杨之笙看完故事,气氛地拍桌子,“人心怎会如此险恶!”

  “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可不就是人心。”她示意翠妮给杨之笙看茶,让他消消气,这篇文章是她让翠妮抄写的,自然不用担心字迹问题,直接用涅槃的名义给了他。

  涅槃不见其人,所有文章皆是通过唐皎或者张若靖传递,字迹千奇百怪,杨之笙也没觉得哪里不对。

  他平复半天,这才掏出笔记本,神情竟有些忐忑,“老板,你怎么看待报纸上将你和魏家淇相提并论的行为?那些捕风捉影,说你看不起她的言论,是真的吗?”

  唐皎连看一眼那些小报不切实际的言论都觉得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准确捕捉到了杨之笙的不自在与担忧,“杨之笙,你在怕什么呢?”

  “怕我真得瞧不起魏家淇?嗯?”

  杨之笙不再穿着洗的发白长衫,屋里温度不低,脱下西装,只在衬衫外面穿了个马甲,此时被唐皎一问,仿佛热过了头,脸都要蒸熟了。

  “没有,我自然相信你不是那种人。”

  唐皎将他反应看在眼里,说道:“我当然没觉得和她作比较有什么不妥的,能在乱世中挣扎出一番天地的女人,值得我欣赏与敬佩。”

  她说出此话,恍惚一番,又忆起在咖啡馆遇见两人的情景,眸子暗淡一瞬,打起精神跟杨之笙细细说来。

  杨之笙笔不停,两人一聊就是一个小时,直将他写的手腕酸痛,而后,谈论了一番《晋江文报》未来的发展,待他要走时,才拘束地拿出一封请柬。

  红色透着喜气的请柬,让唐皎诧异,“这是?”

  “我,我自从在《晋江文报》工作后,有了固定收益,家里情况也慢慢好转了,她也不嫌弃我穷,我们商量一下,决定成婚了。”

  喜色遮掩不住,他说得含蓄,可却藏着炫耀未婚妻的意思。

  唐皎也真心为他高兴,打开请柬一看,却让她愣了,“怎么没有女方的名字?”

  杨之笙摸着魏家淇送的马甲背心,“等到结婚那日,你过来就知晓了。”

  “这还要瞒着我?”她收下请柬,“放心,我一定会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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