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八十二章 回师_汉末战骑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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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要靠人,而人,则要靠粮食。所以,粮食才是基础。

  而且参麦因为其高产高能的特性,不但能完美的解决温饱,更能潜移默化的提高治下百姓的身体素质。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条条水渠贯穿田间,清澈的水流淌无声,一行人缓缓行进,很快就到了富平县。

  富平县如今的主政县令,名叫高瑜,出身庶民,在李伯然的上百弟子中,是极为杰出的一个。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高瑜已经能够很轻松的处理一县的政务。

  李铮抽空进入富平县城观摩了一番,一切都很有秩序。各个方面的规划,也很有条理,城中的清洁卫生等方面,也做的很符合心意。再联系到城外的农事场面,李铮心里给高瑜定了一个不低的评价。

  人才在民间,这并非虚言。

  有的人,如果没有机会,也许一辈子只能默默无闻,做个农夫。但若给他机会,也许就会爆发出璀璨的光。

  大约高瑜就是这样的人吧。

  领着庞德在城中转了一圈,李铮并没打扰高瑜,在庞德啧啧称奇之中,又出了富平,带着兵马,往灵州而去。

  在李铮刚刚离开不久,高瑜就匆匆忙忙的从城里赶了出来,却发现城外已经空无一人。

  作为富平县令,高瑜也算是李铮麾下的重要人物。然而,高瑜却一直没能见过李铮。

  今次竟然又擦肩而过,这让他有些失望。

  李铮的神秘,高瑜了解的并不多。神州草场的一切,连李伯然都不太清楚。但李铮所做的一切,却让高瑜充满了感激和钦佩。

  非但是让他这个庶民出身的文士有了出头之日,更让他感激的,是李铮为治下百姓所做的一切。

  没见到过李铮如何自我吹捧,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却清晰的呈现在眼前。人们安居乐业,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钦佩的呢?

  尤其是出身低微的高瑜,对这一切,感受最深!

  遗憾的笑了笑,高瑜转身回了县城。继续工作,努力做事,才是最好的报答。

  离了富平,李铮加快了速度,很快,就到了灵州境内。

  灵州境内的景致,却与富平有着别样的区别。

  庞德等人发现,灵州的田垄中,有的正在做播种的前置准备,而有的,却仍然荒芜一片,虽然能看出去年种植作物的痕迹,但现在除了能看到堆积在田垄中的一堆堆牲畜粪便和烂草堆,根本没见人影,这让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

  于是庞德问了出来。

  李铮笑着解释道:“这其中的缘故,是因为参麦这种作物。”

  庞德等人侧耳倾听。

  “参麦是一种高能高产的作物,何谓高能?打个比方,如果你以前要吃三大碗才能吃饱,但换成参麦,只要一碗就够。而且长时间食用高能粮食,会改善体质,让你力气更大,耐力更强,头脑更聪明!”

  “哇!”

  三千人尽皆发出惊叹之声。

  “至于高产嘛,呵呵,”李铮见他们惊叹,不由笑道:“则是普通麦子的四倍!以精耕细作种植出来的普通麦子,一亩能得五石,那么参麦一亩就有二十石!”

  “哇!”

  又是哇的一声,让李铮不由哈哈大笑。

  他们的惊叹,让路过的农人有些莫名其妙,使得这些兵卒们,都有些涩然,一个二个都红着脸,不太好意思。

  “参麦虽然高能高产,但要求也高。”

  “俺知道!”有兵卒回答:“一定要地力够肥!”

  “聪明!”李铮赞道:“的确是这样,参麦对水源和地力的要求很高,所以若是头一年种植了参麦,第二年就不能连续种植,须得养一养地力。尔等眼前所见就是如此。”

  诸人尽皆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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