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到高中时打篮球的奇闻轶事。
裴嘉言很在意地问:“你那时有没有人喜欢啊?”
“真没有,他们觉得我太自闭了……喜欢你的人应该更多吧?”
“她们给我写情书。”裴嘉言狡猾地笑了笑,“不过后来爸爸从学校带我回去之后就没人写了,可能写了也不会给我了。”
他平淡地提起那件事我居然有点心痛,揉了把裴嘉言的后脑勺小呆毛,想说点什么,他反而先一步安We_i我:“没事啦。”
“嗯?”我说话都是飘的,“我没事啊。”
裴嘉言认真地越过向日葵的黄花瓣看我,我们停顿在路边。
他好一会儿才说:“反正都要跑的。”
我“啊”了声,裴嘉言说:“反正妈妈现在不喜欢你也不喜欢我了。”
老妈确实对他很失望。
因为过年是大节日,自从上大学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他也没再和老妈有过接触。我就劝裴嘉言联系过老妈一次,在电话里他们谈了五分钟,不欢而散。
从那以后我就不强迫他非要说点什么,我很理解,也觉得很无奈。可能也要到十年二十年以后,老妈和裴叔叔才会想开,也可能一辈子也想不开。
他是回不去了,只能由我以后给他再盖一个超华丽公主城堡。
这么想着,我偏头亲他,裴嘉言蹬鼻子上脸:“好多人,干什么啊——”
说话间也一路往前,看见步行街尽头有人卖唱。
对这些事的好奇心裴嘉言胜过我,他抱着向日葵没空拉我,怕我把他抓走就用腿绊住膝盖然后拼命眼神暗示。
卖唱的是个四十来岁的大哥,或者也可以叫大叔,看上去比较沧桑,不修边幅。吉他很旧了,衣服也不太合身,周围没几个人听他调音。大家都喜欢看漂亮女生或者帅哥弹唱,这种除非开口跪,一般没人会去理的,可裴嘉言就有兴趣。
我知道他想听,把向日葵放在了脚边。
大叔先唱了首《挪威的森林》,他的嗓子像被烟熏过一样哑,但感染力十足。唱到一半已经有不少人驻足了,有人问可不可以点歌,大叔指了下吉他盒子的二维码。
那儿贴了个小纸条,写:点歌十元。
哈,比我有魄力。
于是问话的人拉着女朋友过去,他要给喜欢的女孩点一首《温柔》。大叔唱这种流行歌也很在行,有故事感,旁边不少妹子甚至拿出手机拍小视频。而点歌的主角拉着女朋友的手,在结束时突然跪了下去——
歌声差点被起哄淹没,男孩子拿出一枚朴素的订婚戒指戴在她的中指上。
或许有人会翻白眼,觉得好穷酸。
但当下围观了全过程,好符合我这个俗人梦中的爱情:求婚在一个普通的时刻提出来,对方也像讨论天气一样答应了。
定下终身也不过是爱到深处自然而然会做的一件事,没什么特别的。
《温柔》唱完了,一时没人继续,我挣脱裴嘉言的手走过去。
五十块钱放进吉他盒,大叔有点差异地看我。我就指了指裴嘉言的方向又指了指那把吉他,低头和大叔说了几句话。他笑着点头,把吉他解下来交到我手里。
这动作让围观群众又陷入了狂热的八卦环节,我没理他们,也紧张地不看裴嘉言。调了下吉他的音,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我很久不弹吉他不唱歌,知道自己聋而且爱跑调,但一时兴起受了刺激,总想做些什么。
我没法求婚,不过可以求别的。
裴嘉言手足无措,他还不是全场焦点已经开始脸红。
很久很久以前我听过一首歌,在酒吧街外面。隔壁livehouse的主唱被甩了,抱着心爱的民谣吉他在路边弹,弹到一半哭了。我记下来歌词后内心很受震撼,想要倾诉,暂时又找不到对象。
现在找到了,所有的美好的集合体,就站在理我三步远的地方。
裴嘉言喜欢向日葵,因为他是小太阳。
我是向日葵。
那首歌唱:
“这是我一生中最勇敢的瞬间,远在世界尽头的你站在我面前。”
裴嘉言不知道,他从那场雨里冲进贫民窟,湿淋淋地躲在我的房子外面,狼狈不堪的样子在我眼里,一直都闪闪发光。
他是黎明地平线,也是我永恒的终点。
我可能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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