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五章 宴饮 3_郑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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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感谢大秦晋雄的打赏!!也感谢书友万神殿主的提醒,春秋时期的金确实是青铜,写的不太严谨,实在对不起大家,前章已改!

  长葛官寺占地面积极广,且与郑忽的宫室相连,郑忽与邓方将事情敲定,见雨势已停,便联袂来到官寺的庭院之中。

  看到往日冷清而今日却显得热闹非常的官寺,压在郑忽心头年入五千金的急迫感也悄悄淡去了不少。

  毕竟,人都是群居的生物,在人群中不单忧伤的情绪可以相互感染,高兴的情绪同样也可以相互感染。

  众人见郑忽来到官寺,无论年老年幼尽皆向郑忽见礼,郑忽也笑呵呵的向众人回礼。

  一阵寒暄之后,不少老人在自家子侄的陪同之下向郑忽走来。

  郑忽站在庭院中的大枣树下,光秃秃的枝丫加上粗壮的树干像一个威武的勇士持戈护卫在郑忽身后。

  而被雨水浸湿的树干,仿佛诉说着勇士不避风雨的忠心,但是却让郑忽感到一股潮意,浑身不舒服。

  看着老人们皆向自己走来,郑忽不敢再安然站立着不动,朝前两步,率先向各位老人行礼。

  道:“小子实在未料到今日会有此细雨,让诸位长者受此辛劳,此忽之过也,还望长者不要见怪才是啊!”

  众人闻言,连道不敢。

  郑忽笑了笑,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下去。

  “今日小子请诸位长者前来,一来为感谢自就封以来诸位长者的照拂之恩,二来则是有些事想与诸位商议!”

  郑忽觉得像种植小麦和剿匪的事,没必要隐瞒,也没办法隐瞒,不如直接说出来,还能留下一个坦荡的形象。

  而且来说,此时地方上虽然有宗族盘踞,也有所谓的豪长,但却和后来地方豪强不同。

  因为井田制下,土地公有,《汉书·食货志》中就有言:“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

  由此可见,此时的土地的所以权在国家,庶人只有四十年的耕种经营权,到期国家则收回土地,这根本区别于土地私有制下的土地买卖,消除了豪强所谓“富者田连阡陌”的生存土壤。

  而且由于此时是“份地制”,普通的士卒服兵役立功之后,国家通常以“份地”作为酬赏,所以,地方上的豪长多是立过功的庶人,并没爵位,像陈仲这样有爵位的豪长,基本上都是属于平日村社的各级首领,战时也就是各级军官。只有他们这样的人立功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爵位,其余的庶人只能分得“份地”。

  加上土地并非私有,此时的豪长大多是属于相对来说较为富裕的一批人。

  并无后世地主老财的土皇帝做派,这也是郑忽就封之后没有选择大规模的清除地方势力,而是以拉拢为主的原因。

  毕竟没有世袭土地,就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豪长们永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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