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办事,一听牛仙童提起史思明,听了他说的这个人挺有意思,就私下传召见了一下。
要放到平时,这事儿也不算是事儿?
古代帝王没事还有微服私访的呢,时不常见见自己感兴趣的人,那些朝堂大佬知道了,不过付之一笑而已,就当天子见了一个歌姬或者一个百戏戏子,那不就是个乐子吗,算得什么大事?
但是,你私下里见了一个“歌姬”,第二天当着满朝文武,在常参朝会上说,还想让满朝文武见见这个“歌姬”……
这就得说道说道了……
这个“歌姬”是个什么身份,这么来的,这么去的,你得说明白了吧?什么,你还想让这个“歌姬”上金銮殿来说话,而且还是对已经经过了复核的三堂会审结果,阐述不同的意见?
这个……合适吗?
李尚隐一见李老三不说话了,也不以为甚。
“陛下明鉴,臣李尚隐以为,传召幽州偏将史思明上殿,于理不合!”
本来就是嘛。
三堂会审,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个衙门共同审理一个案子,乃是大唐司法系统内最高规定的审案模式。
你说有犯官有冤屈,你想为他作证?
可以!
但是必须早说!
你愿意给安禄山作证,没人拦着你!
不但不拦着你可以派人保护你,如果你需要的话,可以向大理寺提出要求,大理寺能把你接到衙门之中居住,说白了就是把你保护起来……
然后等三堂会审开始的时候,你可以进入公堂,在公堂上当着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的官员的面,把你说的话全说出来,不管是有利于案犯的,还是不利于案犯的,三堂会审的三位主管,都会充分考虑你的话。
说白了,你想作证,有机会。
但是,注意,你得按照规矩来!
显然,史思明这样,就不是按照规矩来的!
受审犯官安禄山是幽州偏将,你史思明也是幽州偏将,你想为他作证也好,想为他说好话也好,没问题啊。
两种方式。
一种方式,跟幽州张守珪商量好了,拿到人家的手令,到了洛阳,将安禄山交接给大理寺,然后规规矩矩地到通政司请求陛见,等排队排到了你,你想跟天子说啥,都行,没人敢拦着你!
如果你怕在通政司排队受限制,怕时间来不及,最终耽误了三堂会审之前给安禄山求情,那么就可以采用第二种方式。
作证!
不是你史思明押解着安禄山来到洛阳城受审的嘛,正好,请张节帅一份手令,提前说明了,你史思明要当场作证,那也好办啊,都不用自己在洛阳城找住的地方,直接住大理寺去,什么时候开始三堂会审,你就什么时候上场作证,想给安禄山说多少好话,都行,只要你说的是真的,三位主审官呢,总有一位能听得进去。
但是,现在这种方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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