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89章大理寺_奋斗在开元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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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尿了裤子,就算他杜九郎憋得好!”

  “哎呀,怪不得人们常说,御史台之中,上上下下二十多个御史里面,只有这位杜九郎最是废物,一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因为监斩张氏兄弟的案子,正好撞到了汜水谢三郎的手上,也算是非战之过吧,人家汜水谢三郎是什么人物,总不能败在他的手上,就说杜九郎是废物吧……嘿嘿,今日一见,废物果然还是有原因的……”

  大理寺门口的这群吏员,也算是见多识广了,尤其对同为三法司之一的御史台很是关注,聊起来之后,一个个毒舌得厉害,这也就是杜九郎已经进了大理寺的大门,要是没进去,听到这帮吏员的议论,估计能气得当场脑淤血喽。

  不说一众吏员如何议论,只说杜九郎,步入大理寺之后,心情很是激荡。

  大理寺,乃是大唐三法司之一,主要职责,审理京都各县徒刑以上的案件,复核刑部判罚的死刑。

  说白了,就是京城的“大案、要案”都需要大理寺进行审理,全国范围内的“大案、要案”都要到大理寺来复核。

  真要是说起来,这个职责,本身就侵占了尚书省刑部的一部分职责。

  具体说起来,有点绕,都别急哈。

  先说分级,一共是两个分级。

  第一个,大唐刑罚的分级,五级,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第二个,大唐行政级别的划分,仅以律法管理这个角度来说,县级,州府级,国家级。

  说现在有个人犯了法,县衙门把人捉拿归案,县令也好,县尉也好,拿出卷宗一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罚吧。

  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刑罚的分级了。

  轻罪,判笞刑也好,判杖刑也罢,反正就是打板子,不管大板子还是小板子吧,县令就能直接宣判。

  重罪,需要判罚徒刑以上的那种,这个级别的罪犯,县衙就无权宣判了。

  怎么办?

  出具初步的判罚意见,上报!

  上报给州府,州府拿过来,先看卷宗,后看县衙门出具的初步判罚意见。

  一看徒刑,嗯,这个咱这儿就能办!

  州刺史也好,府尹也罢,大笔一挥,徒刑可以,就这么判罚吧。

  自有公文上传下达。

  下达,把州刺史或者府尹的判罚意见给县衙门,由县衙负责实施,说白了,判了徒刑,就是让犯人“劳动改造”,具体地点,就是案发的县城范围。当然,也可能有其他的职位,那就由县衙出人,把罪犯押解到制定的地点去服役。

  上传,徒刑也好,笞刑、杖刑也好,这些案子,无论大小,无论你能不能判决,只要是判了,就得上报给刑部,请刑部复核,一般情况下,要是没有冤假错案,基本就是个备案,要是被刑部复核出毛病来,那就发回来重审重判,不过徒刑以下的案子,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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