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52章 收回拳头是为了打出去更疼_国姓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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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重设户部、兵部、工部,以就近筹备决策未来光复作战、进一步驱除鞑虏所需的事务。

  因为要打仗,筹备钱粮军需、调兵遣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活儿,都是要尽快处理的,不能事事请示南京,回耽误。

  至于北京的礼部、刑部、吏部,暂时就只留一个尚书虚衔的光杆司令好了,反正这三个部跟军机大事没关系。以示大明并没有放弃北京的陪都地位,也避免了一些人拿“违反祖宗之法”说事。

  同时只留一个尚书,只给尚书发一份俸禄,也没多少钱,朝中自然有年高德劭事迹上却不便掌握实权的养老重臣去充任,算是非常实用主义的处理方式,既没花钱也不用打嘴仗。

  把这些工作做完后,面子上就过得去了,朝廷重新迁回北京的事儿,就能慢慢从长计议,多拖几年也不会有人嚼舌头。

  吩咐完北京紫禁城和六部的处置后,朱常淓诏书的最后部分,就是关于伪清内廷人员的安置。

  朱常淓也不是什么好色之徒,就直接宣布,凡是伪清入关后新募集的宫女宦官,可以全部放出宫去,任其自由。

  如果实在谋生有困难的,放出宫无法自己养活自己,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申请,赏赐给有功将领和宗室为婢妾或奴仆,一切都是自愿原则。

  至于那些在皇宫中已经生活了七年以上的、也就是崇祯朝开始就已经在内宫中的宫女宦官,属于大明原本自己招的旧人,这些当然不能全部一脚踢开,否则有伤朝廷体面和仁德。

  所以就区别对待,先甄别一下:

  如果宦官有在这七年里主动讨好鞑子新主子、媚上求升迁的,也一律赶出宫去,有主动帮鞑子主子出主意残害同胞的,查实有证据更要处死,这没什么好说的。

  如果宦官在这七年里没有媚上劣迹,没有得到满人重用升迁的,那大明肯定要留用,给他们一个养老,以示仁德。

  宫女部分,被鞑子玷污过的,朱树人已经放出去了,朱常淓也觉得做得对。而那些没有被玷污过的,也要分年限,入宫七年以上的,是大明自己招的,只要不玷污,大明就要负责养老,被玷污过的,赏赐给将士们,也可以得养老。

  入宫七年以内的,算是鞑子招募的,这些人忠诚度就完全可疑了,一律放回民间。

  朱树人对于这个旨意,当然是严格执行了——其实朱常淓的想法,朱树人在接旨之前,差不多就已经想到了,但他不愿意越俎代庖。

  当年明初蓝玉就是在这事儿上授了人把柄,说他玷辱元廷后宫的妃嫔宫女。倒不是说凌辱异族鞑虏的女人不对,而是有些事情,不是人臣该自作主张的。

  朱树人只是专权,但他专权是为了更高效地拯救天下,不是他生性跋扈。

  那些不影响大政方针的地方,他还是能谦虚就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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